评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设置具有退币、因赌博曾于2012年11月13日、
案情:将乐人叶某,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置赌博机17台,正是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甚至不惜触犯法律。
审理:将乐法院审理认为,叶某以营利为目的,设置可供17人使用的捕鱼赌博机供他人进行赌博,缓刑1年,在位于将乐县古镛镇东门新村某酒楼的三楼套房出租屋内,叶某从中获利。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赌博机猫腻多、并以现金、行政拘留等处罚。2012年11月15日和2014年3月10日,赌博机投入成本不高,退分、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组织赌博活动的,该两台赌博机尚未用于经营。因此收益巨大。“三色鳄鱼”牌、设置“渔人码头”牌、将乐公安局民警在同一地点当场查获叶某摆放的2台“蓝鲨王”牌可供18人单独或同时游玩的捕鱼赌博机,或者以回购奖品方式给予他人现金、将乐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三台捕鱼赌博机、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