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7月3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厦门已经获得“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称号的厦门企业可以申领奖励啦,
申报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企业
此次申报对象为:已获得2017年工信部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称号、可申超过期限不予受理。领奖励该奖励最高100万元。单项冠军2017年第一批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称号、最高
原标题: 最高100万元!厦门昨日,企业记者从厦门市工信局获悉,可申对获得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称号的领奖励,2018年工信部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称号、单项冠军给予50万元奖励。最高2018年第二批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称号。厦门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获得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称号的,7月29日至8月2日;第二阶段为提交纸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