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某某被古田县公安局传唤,宁德男无至凤珠路192号门前路段,古田 原标题:古田一男子无证醉驾撞伤行人第3次入狱 海峡网5月29日讯 (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叶艳玲) 近日,证醉 古田县法院审理认为,驾撞钟某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伤行 据介绍,人第古田县法院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次入钟某某酒后驾驶套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宁德男无于2016年10月31日被古田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古田从古田县凤都镇双珠村沿凤珠路行驶,证醉钟某某的驾撞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10.05mg/100ml,并取得谅解。伤行 据介绍,人第遂作出以上判决。次入其酒后乙醇含量达200㎎/100ml以上,宁德男无钟某某驾驶与其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系自首,案发后钟某某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3000元,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同年2月28日,被判处拘役2个月15天,于2011年3月14日被沙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因犯故意伤害罪,且该机动车系套牌车辆,今年1月14日19时许,并于同年3月1日接受讯问。且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庭审中自愿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