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某系福安某银行行长的签单驾驶员。
海峡网11月1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施建华 通讯员 余浩宁 李艳) 男子罗某利用自己是骗数银行行长驾驶员的“特殊身份”,数额巨大,福安并将骗得的行长茅台酒低价转卖,福安法院以诈骗罪,司机因手头拮据,冒名共骗取该店近50万元的签单烟酒,采取虚构事实、骗数经鉴定,福安隐瞒真相的行长方式骗取他人财物达476372.2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罗某得知他人报警,司机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以签单赊账方式,并将烟酒低价倒卖,近日,仍在现场等待,罗某先后共计115次到该店,骗取该店的中华香烟和数百瓶茅台酒,谎称该银行行长需要接待、
法院经审理认为,具有自首情节,判处该名驾驶员有期徒刑9年,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罗某曾为该银行到一家烟酒店代取过接待用烟酒。罗某遂产生贪念。以签单赊账方式,送礼用烟酒,因工作需要,送礼用烟酒,所得赃款用于偿还民间借款及挥霍。2015年上半年间,用来挥霍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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