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下旬以来,国有革认真做好国有农(林)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监管管理工作。场税及时把123万元国有农(林)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科学合理分配到兴义、费改挪用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黔西根据各县(市、南州农林区)9个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情况,支持不准截留、专账核算,
同时,全州各级财政部门加强对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管,加强对国有农(林)场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指导管理,
(吴古昌)
责编:张椹炎
黔西南州按照《贵州省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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