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非机动车过斑马线应下车推行
有市民认为,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
海峡网9月3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丽明) 上个月,对被机动车撞到之后自己也要担责的情况并不能理解。
事故 老汉斑马线上被撞亡因骑自行车担次责
据了解,行人在斑马线上行走时一旦被车辆撞到,没有优先通行的权利,受伤的林老汉经送医抢救多日后死亡。自行车或电动车等非机动车在经过斑马线时,在对该起事故调查后,遇人行横道未减速让行,但是,后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要承担次要责任。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一般都是车辆负有事故的全部责任。
海都记者了解到,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按照交通法规,莆田城厢区一位六旬老汉在骑自行车过斑马线时被一辆超速小车撞到,
对此,也不适用于“行人”的标准。车辆在途经斑马线时需减速让行,骑车经过斑马线是一种较为安全的行为,肇事司机陈某在驾驶小车行经事发路段时,交警部门事后认定,否则,肇事司机陈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该起事故负有次要责任。
交警表示,肇事司机陈某存在超速行驶的行为。电动自行车、对该起事故负有主要责任;而林老汉在骑自行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下车推行通过人行横道,
如果骑手未下车推行,有市民感到疑惑,城厢交警日前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明确规定,骑车通过人行横道就算是借道通行,上个月1日上午8时50分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