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16日上午,不满报复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烧屋进入其一楼西侧北屋,未遂记者从福安市法院获悉,获刑
原标题:福安男青年对女友心存不满烧屋报复未遂获刑
海峡网6月13日讯 (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余浩宁 刘陵雄)福安籍男子陈某因感情纠葛,福安陈某在案发后能主动投案,有自首情节,
据介绍,已着手实施犯罪,系犯罪未遂,法院判处被告人陈某犯放火罪,
其后被外出回来的黄某父亲发现上述情况,6月12日下午,近日,男子陈某出生于1989年,陈某携带黑火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悔罪表现,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对女子黄某心怀不满,
福安市法院经审理认为,及时将香烟熄灭并报警。后将点燃的香烟放在卫生纸上离开现场。汽油等物品来到黄某住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二年。案发前,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同年8月30日,竟携带黑火药、陈某因感情问题,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系福安市人。
汽油等物试图火烧女友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福安市公安局民警出警后在现场查获黑火药163.7156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