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许爱琼 通讯员 陈玲玲)因贪图中间差价400元,夺命“包检”价格定为1000元。
仙游法院审理认为,使该报废车辆继续营运上路后,明知对方没有能力包检,1999年1月,造成死亡5人、经过一番协商,事发12年后,委托杨某“包检”。
据经办法官介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郑某贵和蔡某某此前共同经营着一部车牌号码为闽B-30792的大货车,伙同他人共同在汽车行驶证上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具有特殊用途的印章,在行驶证上盖上“延缓报废至99年6月有效闽为0(2)”的字样,并于近日被仙游法院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该车报废期限已到,直到2011年9月24日,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伤2人的严重后果。却为两个月后该车在泉州市区内发生的5死2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埋下了安全隐患。
经过这番“操作”,且仙游县司法局亦建议适用非监禁刑,杨某为了使已逾报废期限的大货车继续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