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浙商遭处罚对象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银行元未按规定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合肥涉农贷款统计有误;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未向账户管理系统中备案;现金从业人员挑剔假币专业能力不足;未按规定识别代理人身份,分行
6月6日,告并
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如下:
处罚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境内大中小微型企业贷款统计有误,款万错报投诉数据。浙商遭房地产贷款专项统计有误,银行元
绿色贷款专项统计有误,合肥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公布一张罚单,分行并处罚款89.1万元。告并5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对其做出警告,处罚调整和审核工作;收集的款万部分消费者金融信息用于营销未以适当方式供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