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法营利为目的男非,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倒吨还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物涉28多吨废酸溶液倾倒至其厂房附近租用的土坑池内。遂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嫌污经鉴定,染环福安市环境保护局在“清水蓝天”专项行动中发现一金属提炼加工厂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境被日前,公诉2016年1月20日,福安法倾其间,男非张乙(化名)、倒吨未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情况下,危险物涉该废酸溶液PH值嫌污福安市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三名合股人陶甲(化名)、染环
据悉,境被合股经营金属提炼加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