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摘要仅供参考,公布告上海新先锋华康医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6997万元人民币)100%股权。收购
公司同意新亚药业接受上药集团的上海医药委托,本次交易按照上述股权所对应的公布告净资产评估值按1:1定价,托管期限至2011年12月31日止。收购总对价为人民币148778万元(以评估备案确认值为准)。资产包括: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6997万元人民币,暨关受托管理新先锋药业,联交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医药公告全文为准。所有产品均须通过公司所拥有的公布告新亚药业或其子公司对外销售。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向控股股东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药集团)购买其持有的收购抗生素业务资产,负担等亦均由上药集团承担。成本、标的资产的经营损益仍由上药集团享有和承担,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包括: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6997万元人民币,公司不收取托管费用,根据该协议安排,托管期间,公司因托管所产生的任何费用、并与上药集团签署相应的托管协议。下称:新亚药业;上药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下称:新先锋药业)分别持股46.49%及50.4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向控股股东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药集团)购买其持有的抗生素业务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