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任何机构或个人,闻作剪辑、品版网络服务商和个人在接到华 夏 时 报社发出的华夏护维权通知后,采访报道、时报社关声明修改、于加期刊、除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外,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不歪曲、各新闻媒体、档案纪录等各类新闻作品,编辑、应自觉为著作权人署名,篡改原文及标题。否则将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未经华 夏 时 报社书面许可,不得转载、转载作品应注明来源,网站和个人应主动自查并删除涉嫌侵权的内容。报纸、华 夏 时 报社作为前述新闻作品的版权人,应及时删除侵权内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以及网络用户,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台、请各新闻媒体、
5.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各新闻媒体、
3.各新闻媒体、刊登(播出)的新闻作品,是华 夏 时 报社重要的版权资产。
4.华 夏 时 报社将针对前述新闻作品加大版权监控和维权力度,请及时联系华 夏 时 报社进行版权合作。声明如下:
1.华 夏 时 报社采访(拍摄)、广播电台、
华 夏 时 报 社
2017年4月26日
推动建立健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版权合作机制,摘要:华夏时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前述新闻作品。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