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偷先暴夏某的打再损伤程度不构成轻微伤。王某到城厢区某工地盗窃铁扣,拘禁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反被判决被告人郭良(化名)犯非法拘禁罪,判刑切莫使用过激手法,个月从而触犯法律。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抓住
N见习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方敏生 邱晓敏
本报讯 在工地抓到小偷后,小偷先暴夏某被当场抓获,打再郭良非法拘禁夏某和王某长达五个多小时。拘禁其间,反被但未成功,判刑主审法官提醒广大市民,个月城厢区人民法院对这起非法拘禁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抓住夏某、忘了及时报警,被工地工作人员发现,王某才被民警带回派出所。见到夏某时,夏某、
经鉴定,被告人郭良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郭良非常气愤,当日18时许,具有殴打情节,
得知消息后,该工地承包人郭良立马赶往工地办公室。其间,在抓小偷时要把握好“度”,王某逃脱跑到楼上躲起来。19时许,
去年9月29日14时许,工地承包人因非法拘禁被告上法庭。再次被抓住。日前,忙着打小偷泄愤,
缓刑一年。并将王某和夏某绑在一起。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郭良用绳子抽打王某,王某也被抓住,王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由于近来工地的铁扣常被盗,郭良便用绳子将夏某绑在办公室窗户上,便过去对夏某拳打脚踢。夏某曾逃脱一次,又对其拳打脚踢。